第一百七十一章 私營監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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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僅僅從這份提案和可行性調查報告來看的話,私營監獄不要太美好。

政府出錢少,不用操心,

私營資本可以得到更多的廉價勞動力,同時把企業家的智慧運用到社會管理服務中,創造經濟效益;

犯人呢,在私營監獄工廠,還能學到一技之長,不會和社會脫節,未來出獄後能夠自食其力!

等監獄企業有產出,還能交稅,用來填補政府給與的補貼,形成完美閉環,幾全齊美!

這麼好的事,可是林家俊卻半開玩笑的抖了抖手中的報告,問:“李Sir,邊個提出這種建議的啊,要不要我一槍去崩了他?”

整篇報告,看似有理,稍稍動動腦子就知道,其實簡直放屁!

因為像監獄這樣的機構,壓根就不是為了經濟服務,創造效益!

監獄是懲戒犯人的!

懲罰、警誡,最多加上教育。

用能不能賺錢去衡量監獄,完全本末倒置。

養軍隊也貴,是不是政府就不養了,由私人資本來養?警察也貴,難道警局承包給私人?

開玩笑!

退一步看,即便是所謂的‘經濟效益’,也是扯淡畫餅。

大漂亮國的私立監獄運營後,非但沒有減輕政府負擔,反而養出了一批‘監獄財閥’,透過各種理由,收買政治掮客,去遊說當局,不斷的找政府要錢,尾大不掉,加重了政府管理成本,甚至影響到政治。

犯人更沒有因此過的更好,在押死亡率大幅度增加。

大概就在五六年前,仙人掌國一間關押幫派份子的私營監獄內,發生大規模械鬥,雙方竟然可以在獄警的眼皮子地下,大玩砍頭、分屍,一夜之間死傷數百人,幾乎整個監獄都沸騰。

大漂亮國的私營監獄也好不到哪裡去,普通犯人不如狗,有權有勢的人做牢,好比在五星級酒店度假,長期養幾個女人都可以。

這樣的監獄,要來做什麼?

說來說去,真正得利的,只有私人資本:相比於薪水動輒上萬甚至幾萬,還有各種勞工法律保護的工人,沒有任何保障的監獄犯人簡直就是美味佳餚,比奴隸還好用。

另外,還可以借建設私營監獄的名義,拿下大量便宜的地皮、各種工廠優惠的政策……

說得更深一層,監獄,屬於警察系統,

今日若是私人資本能涉足監獄,那明日,是不是可以把爪子伸到警察隊伍裡來?

整個調查報告,不僅是在放屁,還是包藏禍心!

“是啊,這種事,處在你我的位置上,人人都知道不可做,上面那些大佬,也知道不可行,所以就博弈嘍。那間國分監獄,便是一個試點。”

李文斌的語氣充滿了譏諷。

所謂試點,理論上,做得好就推廣,做不好就打住。

實際操作中呢?

稍微有些社會經驗的人都知道,所謂好不好,不是根據事實,而是看誰聲音夠大!

有一大票資本在後面當推手,影響力滲透到包括媒體在內的各個層面,加上海量的錢開路,一萬個‘不好’都能掩蓋住,一個‘好’就可以拿出來大肆宣揚,當做典型來樹立。

一旦形成既成事實,就等於為‘私營監獄’開了一扇門;

私營監獄一旦站住腳,又等於為私人資本進入警界,開啟一扇門。

“所以,現在警方需要拿到明確的證據,證明這個國分監獄,有大問題!證明私營監獄,一定不可行!”李文斌說。

“陳金城就是死在去國分監獄的路上吧?”林家俊說。

他有點明白了,

警方不查陳金城,不代表不能查國分監獄。

往深處想,好端端的,為何要將陳金城從設施齊全的赤柱,轉移到才成立、漏洞百出的國分監獄?

博弈嘛,這裡我讓一步,那裡我就要進一步。

不過呢,這些都是所謂‘棋手’該想的,他一個督查警官,沒有必要考慮那麼多。

“問題是,我的身份,去國分監獄合適嗎?”他問。

連朱美娥都說了,自己現在正當紅,莫名其妙調去監獄,人人都能看出有問題。

“你看下這個。”

李文斌又拿出一份報紙,

頭條就是關於林家俊的,警察當街用槍指人,還強迫他人服下不明藥物。

不過,日期卻是明天的?

“我在媒體工作的線人給我的風,說有人要拿這件事做文章,整你。所以今天我提前來徵求你的意見,若是你願意去查,那就做一齣戲,借這個由頭,將你降職發配;若是你不願意……”

李文斌看了眼‘明天的報紙’,“我想辦法讓人壓一壓。”

林家俊想了想,說:“李Sir,哪有這麼簡單?我現在的身份,即便是降職去監獄,人家也一定防備著我,哪裡能查到什麼有用的資訊?既然是做戲,那就做全套,乾脆我脫警服,以犯人的身份去國分。”

李文斌一愣:“那你的安全問題怎麼辦?”

“做獄警難道就一定安全?那之前赤柱的警察怎麼死的,只要有犯人肯抗,獄警同樣有危險。”

林家俊笑笑:“不過呢,李Sir你說的對,安全問題還是要留一手。”

……

……

接下來幾天,警隊發生了一連串的變故。

首先是港島一家八卦媒體,爆出最近正當紅的年輕督查林家俊,違規執法,並且緊跟著就有律師投訴,拿著一大堆證據,要告林家俊;

不等警隊內部調查清楚,林家俊便單槍匹馬,砸了對方報社,並且把之前違規執法的‘物件’、報社的幕後老闆,洪興十二揸fit人之一的黎胖子,打斷了腿!

又一次當眾,開槍,子彈直接射入大腿!

軒然大波!

警察報復媒體,砸人家報社,打斷人家腿?

讓人感覺,一下子回到了當年四大探長的黑暗時代,

即便是那個年代,警察整人,也必須找一個合適的藉口,或者私下做,哪有像林家俊這樣明火執仗衝進報社開槍的?

媒體震驚,警隊高層震怒。

緊跟著,港島新聞報也發了一篇文章,將林家俊為何要違規執法、衝動開槍的原因講得一清二楚。

兄妹在孤兒院相依為命,長大後自食其力,遇到姑爺仔被下藥……

在這個故事的加持下,林家俊的行為又蒙上了一層悲情英雄色彩。

在法律之上,還有天理;在法律之下,還有人情。

殺人是犯法的,

當父親殺掉害死自己女兒卻逃脫法律制裁的變態兇手;

當兒子的去殺掉幾十年之前在集中營中孽殺自己雙親的戰犯;

依舊犯法。

林家俊的行為,是明目張膽的報私仇,而且是在受害人脫離了危險情況下的過度武力,已經觸碰到了警隊紅線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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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於之後,砸報館、開槍射傷報館老闆,更是赤裸裸的違法行為。

民眾可以同情他,甚至私下裡可以佩服,說他為民除害,說如果不是他,會有更多的女人被姑爺明害,說他是英雄。

可作為執法機構,警隊卻不能容情,

這次的處理乾脆利落,直接開除了林家俊警籍,並且移交律政司進行起訴。

相比於這件事帶來的波瀾,另外一個看似普通的人員調動,就很不起眼了。

一名叫做徐大江的軍裝,作為‘警方督導’,臨時調入新開辦不久的私營國分監獄,對監獄內的‘看守’進行必要的培訓。

……

就在外界鬧得沸沸揚揚的時候,林家俊卻穿著一身臨時囚犯的囚服,在赤柱監獄的會客間裡,見到了帶著重鐐的封於修。

封於修還是那副鬼樣子,一臉和全世界的格格不入,坐在桌後,眯著眼睛打量著林家俊,露出殘忍的光芒。

“聽人說,你想活活打死我?”林家俊抱著胳膊笑問。

“我不知道你為何進來,不過既然大家成了獄友……”封於修邪魅一笑:“一定有機會的!”

“兄弟,做了這麼久的牢,怎麼腦子還不開竅?不要做夢想屁吃。”

林家俊拿起面前的咖啡喝了一口,用香菸隔空點了點封於修:“同樣是犯人,你難道看不出我們兩的差別?”

兩人的確是有差別,

同樣是犯人,封於修就手銬、腳鐐,全套服務,

林家俊除了穿著囚服,其他就和沒事人一樣,隨意走動,甚至還可以抽菸喝咖啡,完全不受限制。

“若是我不願意,你一輩子都不可能有機會再和我交手,打死我?靠,我一根毛你都碰不到。”

林家俊靠在椅背上,悠悠的吸了一口煙:“這次呢,給你一個機會,幫我做事,做完之後,我陪你打一場。”

封於修眯著眼睛,歪著頭,不說話。

“靠,你看你這個鬼樣子,若是再留些口水出來,就和傻狗一樣。高手我見得過了,但不是每一個都是精神病。”

林家俊趴在桌上,向前湊了湊,認真的說:“如果你願意幫忙,說不定能遇上比我還厲害的高手,而且,不止一個!不是你打死他們,就是他們打死你!包你爽!”

封於修充滿戾氣的眼睛裡,明顯閃過一抹亮光:“真的?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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