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十二、勝者為王 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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尉遲華黎確實與魏國尉遲姓氏的人沒有半點相似之處,她可以光著腳坐在冰天雪地裡啃食帶血的肉塊,她可以撥開死屍尋找腐爛屍體上的值錢東西,她也可以帶著一幫子屬下跟敵對的土匪們血拼,目的有可能僅僅只是為了一包糙米、或者一匹馬,她沒有“上等人”的血統,更沒有“上等人”那些亂七八糟的想法,她的目的很簡單——填飽肚子,然後活下去,活下去,然後填飽肚子,沒有原因,只有結果。

他們是從百里以外的越國而來,越、吳、菖、高、豐、迂,六個小國分別位於金、魏以北,國土面積加起來也不過大魏的四分之一,十四年前,大金先帝金謀收北齊時,曾試圖派兵攻佔菖、迂兩國,但遭到魏國派兵援助,自此,這六國表面上獨立,實則為金、魏兩國的附庸,越、吳、菖一直向魏國納貢,高、豐、迂則每年向金國進貢,連年不斷,民商通行,甚至於關稅也不敢向這兩國收取。

越國最近兩年內,夏旱秋蝗,天災不斷,難民四起,還有瘟疫流行,可以說民生是破敗不堪。災民四處流向各國,但限於金、魏兩國閉關不許災民入內,因此不少越國百姓均流於金、魏兩國夾道之中求生存,有膽者橫馬搶劫,即成土匪,無膽者,乞討躲避,餓死荒野。尉遲華黎即是其中有膽者之一,沒人知道這女人是怎麼收服手下那些男人的,唯一知道的就是她的武功了得,膽識了得,基本上誰也沒怕過,可惜膽識跟運氣並不成正比,最強悍的未必就是最厲害的,這話如果換作十天之前,任誰說尉遲華黎都不會相信,可十天之後的今天,當她開心地左手拎著一隻烤羊腿,右手拎著一個酒壇子時,她真信了,聰明確實是有聰明的好處。

“喂,你到是還有點用處嘛!”一屁股坐到金雲溪的面前,並不管地上是不是很髒。

金雲溪靠著火堆,雖已是初春二月,但春寒卻不比冬寒強多少,“是你膽子夠大,敢搶軍用糧倉,我不過是告訴你位置而已。”

“啐,什麼軍用、民用的,管他奶奶的,喂——是誰的?”下巴朝金雲溪的肚子努了努,雖然還看不明顯,可相處了十多天,這點事她還是能看出來的。

金雲溪望望自己的小腹,笑得溫柔,眼眸被火光照得閃亮,“我說了你可能也不信。”

“那就說說看啊。”咬一口羊腿。

“他(她)父親也姓尉遲——尉遲尊。”

“哦,哦?尉遲什麼?”

“尉遲尊。”

“魏國那個?”在她的記憶中,叫尉遲尊的似乎只有一個人。

金雲溪的頭剛點下來,尉遲華黎就撲哧大笑起來,前仰後合地笑掉了嘴裡的羊肉,肉沫子還噴到了金雲溪的臉上,金雲溪擦了擦臉上的肉沫子,不知為何,她也覺著好笑,是啊,這確實是個很好笑的笑話,一個土匪婆居然敢說自己肚子裡的孩子是皇帝的,“知道他(她)的舅舅是誰嗎?金宏——金國的那個金宏!”

尉遲華黎抱著肚子笑倒,天啊,她就說這個女人是瘋子吧,這世上有那麼好命的女人嗎?丈夫是新登大寶的魏帝,兄長是號稱霸王的金帝,要真是這樣,那她現在在這裡幹嗎?

“好笑嗎?是真得。”金雲溪雙手捂了捂兩腮,從小習慣了笑不露齒,沒試過這樣仰天大笑,不大適應。

“我真有點喜歡你了。”尉遲華黎用力拍了拍金雲溪的肩膀,她用力拍誰通常表示她對這人感覺不錯。

原來這真算是個笑話,脫離了與他和兄長的關係,她什麼也不是,什麼也算不上,沒人認識她,也沒人理她說了什麼,尉遲華黎把她當瘋子,金、魏的邊關守軍也把她當瘋子,原來一當做了最終的選擇後,就再也不能回頭了,即使有點後悔,即使想回到從前。自由果然不簡單啊,就像現在,她很自由,沒有爭權,沒有壓抑,卻要為了下頓飯你拼我搶、你爭我奪,活在這世上果然不是件容易的事。

“大姐、大姐,不好了。”小四跌跌撞撞地跑過來,上氣不接下氣的。

“怎麼了?”尉遲華黎呷一口酒。

“元山——元山寨的元老大派人來了。”

“哪個元老大?”繼續喝她的酒。

“就是吳國邊界那個有三千多名弟兄的元老大。”

“他?他派人來幹什麼?這裡又不是吳國!”

“不……不知道,不過看起來挺兇的,大姐……”一臉的擔憂。

“瞧你那熊樣。”將酒壺扔給小四,拍拍屁股上的雜草。

金雲溪本也想起身跟著一起去,卻被尉遲華黎及時制止,“你長這德行愛招男人,別跟著添亂。”

沒想到紅顏到哪裡都是禍水,這真是……讓她無話可說。只好坐回火堆旁,呆呆地望著幹樹枝被火燒得劈啪作響。

沒過一刻,尉遲華黎便回來了,身上還帶著星星點點的血漬。

“沒什麼,就幾個不要命的嘍羅。”拾起地上的酒罈仰臉躺枯到草地上繼續喝,酒液滑過嘴角流到沙土上。

“我又沒問你。”給火堆添柴木。

呼哧一聲,尉遲華黎坐起身,單手指著金雲溪的腦門,“別給我裝清高,你那張臉上明明就寫著問題。”

“你識字?”

“去!”她不識字,一時口誤,都是受這個女人的影響,搞得她現在文不拉及的,“明天趕快帶著你的人滾蛋。”說完仰頭倒下。

“你把元老大的人打了?是不是怕連累我們?”繼續往火堆裡填柴。

“我是怕你們連累我和我的兄弟,瞧瞧你那幫人,老的老小的小,除了吃還能做什麼?”

“你不把事情都說出來,別人怎麼幫你分憂?”把半生的羊肉放到火上繼續烤。

支起上半身,看了金雲溪半天,“我真想知道怎樣才能讓你嚇得尿褲子?”

轉動著樹枝上的羊肉,“下輩子吧,這輩子是不大可能了。”活了這麼多年,直到這幾天才發現自己是這樣一個不怎麼會哭、笑的木頭人,或者說皇家裡大半是她這種不懂哭笑的木頭人。

“啐!”放下酒罈,“那個元老大派了倆嘍羅來,不過是為了告訴我,讓我趕快滾出這片荒地,他說這裡是他的地盤,讓我把昨晚搶的糧食全部交給他,否則——我們一個也跑不掉,然後……我就把那兩個嘍羅的胳膊給卸了,這兩個混球,以為我是女人就好欺負!”啪啦——將酒壇子扔出半丈遠。

對於這些附屬小國的人文、地理的認知,金雲溪很是自信,但一說到幫派、土匪、打打殺殺,她就沒辦法了,其實自從昨天搶了魏國邊關的暫時糧倉後,她就一直尋思著下一步要怎麼辦,回魏、金國對於目前的她來說都是不可行的,一來兩國邊城皆已封鎖,二來這裡沒人認識她,即便她喊破喉嚨也不會有人相信她的身份,再者,就算回到魏國,萬一某天她暴露了,若是又恰好逢金、魏兩國開戰,她深信作為帝王,尉遲尊會選擇些什麼,這無關男女之情,關係得可是魏國的官民一心,這個道理同樣可以套到兄長的頭上,收留逃回的妹妹,即便金國朝臣說不上什麼,可萬一兩國因此起了戰端,棄邊疆數萬百姓的性命不顧,只為了自己妹妹的安穩,即使這一切實際上與她沒有半點關係,可如果事情發展到了那一步,一切罪過肯定都將由她來扛……

“你想不想找個安穩的地方盤踞下來!”

尉遲華黎瞅了她一眼,眼神相當不屑,這不是費話嘛!

“你可知道我們現在待得這個地方離越國的都昌城有多遠?”從地上撿起尉遲華黎的匕首,慢慢切著熟得流油的烤羊肉。

“這裡離都昌城一百多裡,離吳國的臼城三十多裡,離魏國的祁羊城十多裡,離金國的西省邊界碑二十多裡。”卟啦卟啦地敘述完後,覺得自己最近有些太聽她的話了,這女人看起來瘦小柔弱,說起話來卻又總是帶著不容置疑的意味,這讓她相當討厭,真不知道自己最近是犯了哪門子的賤。

“落風……你可知道這附近有個叫落風的小山?”她不敢確定,畢竟只是從孃親的殘卷裡偶然讀到過,是否真有其山她並不大敢確定。

“有,就在北面沒幾里遠。”懶得給她多作解釋,火堆上烤得羊肉更誘人。

“真得?”擋住她伸過來的手,不讓她拿火堆上的羊肉。

“是啊!”啪得拍開金云溪的手,這女人真夠煩人的,整天問東問西的。

撫著被尉遲華黎拍紅的手背,但笑不語,原來她沒記錯,那麼也就是說,殘卷上記載的相應的地理也就不會差到哪裡去了,“落風山……落定風塵,倚山為王。”

“喂——瘋子,我話說前頭啊,明天一早,趕快帶著你那幫老老小小的滾蛋,省得連累我們。”撕下一塊羊肉入口,大嚼起來。

金雲溪也是學著她的樣子撕肉,可惜力道不夠,撕不下來,最後只好拿匕首割。一邊嚼著燒肉,一邊仰頭看向頭頂上的夜空,滿天星子閃爍著,像無數滴被太陽映照的水珠,忽明忽暗……她從沒想過自己的人生裡還會有這樣的經歷——以地為床,以天為被,身邊還挨著個打家劫舍的女土匪,而且還是個不怎麼喜歡她的女土匪。

撫摸著還沒怎麼外凸的小腹,不管未來怎麼樣,她絕不言棄,失去了丈夫、失去了家族又如何,眼前這幫難民哪一個不是如此?難道只是因為她的身世不同,就非要高人一等?沒用的,落魄就是落魄,這怪不得誰,如果她能隱忍著繼續留在尉遲尊身邊,享受他的寵愛——不顧未來的寵愛,她今天可能正躺在溫暖舒適的床上,吃著太醫開的補品,繼續享受著她皇貴妃般的尊崇,然而她選擇了逃脫,選擇了自以為是的自由,不管是對是錯,她都必須自己走過去,她跟孃親不同,孃親選擇了一輩子守在丈夫的身旁,不管受了多少委屈依然如故。她跟乾孃也不同,為了感情上的乾淨無塵選擇獨善其身。現在,她還不能正確地定位自己,或許臨死時,會有人給她下定論吧?不過——她相信自己絕對是個“不安於室”的女人,因為——這世道本就不會讓人安於室,女人也一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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