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2章 踏前斬—三步煉獄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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雪格要塞的街上迎來了十六個怪人,他們穿著標準的平民服飾,走的是標準的諾克薩斯軍人步伐,他們高瘦不一,每個人的眼睛充滿著堅毅和自信的神采,這些橫行無阻的傢伙們,很快就吸引了人們的注意。

只是一眼,輕輕的一小眼,所有看見他們的人都緊張顫抖到難以自制了。

他們太熟悉這些身影了!

為首的那個傢伙,那個擁有深邃眼眸,臉上掛著與年齡不相符合成熟氣質的少年,他的每一步都走得極穩,穩重到讓他們以為鐵脊山脈的山岩正在挪動,那是一種堅如磐石的無上信念和勇往直前!

他叫吳文胥。

三百萬的薩斯幣,摺合整整一百萬金幣。

所有人都狠狠咽了一口唾沫,只要殺了他們……

不過,這個貪婪的念想也只是在腦子裡一閃而過,名為吳文胥的第一通緝犯,聽說連德瑪西亞之力蓋倫都被其打成重傷的,還有那個名為亞索的流浪漢,作為雪域競技場的無上首冠,一招就鉗制了火焰男,是將競技場眾人救於烈火的強大英雄。

英雄二字,在諾克薩斯是絕對值得尊敬與崇拜的。

所以,當吳文胥等人快要走到了北面咽喉的門口時,他們的身子旁邊只重重疊疊圍蔟了數千人。

作為把手雪格要塞,剛才睡夢裡驚醒的諾克薩斯士兵眼睛中還殘留著許多疲倦,他們做夢都沒有想到,圍捕了半個月的敵人,就這樣光明正大的送到了自己眼前?

他們也太瞧不見諾克薩斯的鐵血軍人了吧!

吳文胥依然在走,漆黑的靴子每一次踏入雪地裡,一點點冰水就順著靴子的邊沿被甩飛到空中,在下一個腳步還沒有落下的時候,融化的冰點已經被巨大的陰影遮蓋住。

“不,不要再走了!”

看見十六個通緝犯對著北路咽喉越走越近,一位英俊年輕的諾克薩斯士兵終於忍不住的呵斥道。

吳文胥止住了腳,深深的看了他一眼。

士兵偏紅的瞳孔開始收縮。

他看見自己的血肉好像被撕裂開,整個人陷入無窮的漆黑裡,在男人眨眼的時候,他聽見耳朵邊轟鳴過一道閃電,蜈蚣般的閃電撕破蒼穹,露出黑暗中兩個恐怖森然的眼。

這位是士兵只是一個熱血的新兵蛋子,不過他真的是一個很英勇、非常忠誠於諾克薩斯的士兵,他僅僅有十七歲,他的媳婦來自皮城,能歌善舞。

沒有人注意到,士兵脖頸前面出現了一條淡淡的血痕,亞索平靜地鬆開了手,士兵忽然覺得耳朵邊的閃電轟鳴好像沒有了,但是世界依然漆黑。

他想說話,想用力去呼喊自己女人的名字。

擁有美麗的深藍色大眼睛,溫柔如水的女人啊。

我好想和你過一輩子!

濃稠的血堵塞在平滑破裂的血管裡,士兵咕嚕倒在地上,不甘地捂住了喉嚨。

烏黑的瞳子光彩在急速的流逝,他淚流滿面。

士兵死了。

流浪漢的劍似乎擁有魔力,就像一竄恐怖的連鎖反應,越來越多的士兵倒在血泊中,有的平靜的合著眸子,有的不甘心的張大眼睛,還有的還做出拔刀模樣。

只一劍,連斬二十一人。

雪地被血染紅了,滾燙的血悲壯慘烈的交織在一起,二十一條鮮活的生命隕滅在亞索劍下,看見年輕的孩子倒在血泊中,軍人們的眼睛都血紅了。

諾克薩斯的鐵血軍人們發出驚天動地的憤喊聲:“諾克薩斯萬歲!”

狂刀舔著鋼鞘暴怒而出,來自靈魂的瘋狂燃燒起起每一個汗毛甚至細胞,諾克薩斯的勇士是不會畏懼死亡的,錘斧象徵著力量,錘斧象徵著榮譽,他們是諾克薩斯的守護者,他們要用生命堆砌出屬於鐵血的符號!

“區區一千多人。”

亞索風輕雲淡的灌了一口酒,他甚至沒有用冰冷的眸瞳看向那幫不要命的瘋子,喝酒的時候,總是身心舒暢啊。

不過,喝完酒的時候,疾風劍刃,也該吮吸一些鮮血了。

亞索將酒壺掛在了劍鞘上,他纖細的手指開始動情觸控著他鍾愛如命的劍。

殺人劍,疾風之劍。

“兄弟們,為主人浴血殺敵的時候到了!”

看見暴怒的敵人宛如潮水的瘋狂湧向自己,約帝·楓羅彌賽忽然雙臂高揮,渾厚的喉嚨裡嘶聲力竭的發出一聲狂吼。

他徑直拾起一把沾滿血的長刀,面無懼色,心無懼意,在驚天動地的吶喊聲中,約帝反而覺得自己的心臟平靜的像一碗端平的清水。

無極之道,始足於心。

你,要做一輩子的懦夫,還是做英雄哪怕一分鐘?

十三個稚嫩的追隨者發現手指正在忍不住的顫抖,他們還是微微得一笑,左手用力捂住胸腔裡因為畏懼而劇跳的心,另一只手矯健的取出了武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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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有人覺得今日還可以活下來,可那又怎樣?

用生命追逐過夢想,我們,死而無憾啊!

浪潮開始推進,猙獰的面盔下是猩紅的眼,戰車一般衝撞過來的鋼鎧軍人,帶來的是最兇猛的罡風與肅殺之意,眾人背脊想相靠,面色決然,明晃晃的包圍圈愈發狹窄,諾克薩斯軍人已經使出了最典型的戰陣—重鎧碾壓。

用諾克薩斯特質的精鋼作為戰車,以重重的重力和威壓讓敵人意志崩潰,這可是諾克薩斯軍人最喜愛的伎倆了。

“博倫,死得時候一定要握緊我的手啊!”傑斯卡重重的咽了一口唾沫,旋即兇狠的盯著敵人。

張博倫聞言頓時怒道:“放你娘個屁,老子才不要和你死在一起,老子還是處男,要娶媳婦呢,你個混蛋東西。”

張博倫雖然把傑斯卡罵得狗血淋頭,然後他的左手,已經用力的與傑斯卡顫抖不止涼手相握,他的年紀比傑斯卡大,所以,他一定會保護他的。

用這具身體來保護吧!

“汝欲赴死,易如反掌。”

一直平靜無言的亞索,終於拔出了劍。

他的劍一如既往的纖細鋒利,他的劍依然充滿疾風狂嘯,數百颶風魔陣凝聚於疾風之劍中,讓他的暗棕頭髮瘋狂舞動起來。

亞索眼中的平靜開始變得鋒利,當他沉穩的眸光如寒風般張揚刺骨的時候,疾風劍刃裡呼嘯哀嚎的狂風,已如似突破封印和囚牢的不屈者瘋狂顫動了!

風平如浪,風嘯如浪。

踏前斬——三步煉獄渡。

劍是人,人是劍,吳文胥曾經見識過亞索的驚世駭俗之技,當今日亞索真正想要施展疾風之道的時候,吳文胥猛然發現,那個傢伙,就算在競技場上與自己決戰之時,也根本沒有施展全力啊!

殺馬特髮型的流浪漢男人,他的速度絕不能稱呼為人類速度。

亞索第一步踏出的時候,筆直的身軀開始隨烈風若隱若現,半邊剛毅的臉頰隨風扭曲,第二步,健壯的軀體帶著酒壺變得模糊,好像他身處空間的畫素變低了,那是一種更為奇特的扭曲,整個人莫名詭異的變動。

一個關於魔法與風的神奇戲法。

當模糊影子第三步跨出的時候,畫素轟然一聲,突然變成了了殘影,你甚至看不清他在哪,在做什麼,唯可以看見兩丈多高的驚懼狂風漫天捲來,還有耳邊傳來的龍捲呼嘯的絕望聲音。

他已經徹底融為疾風了。

疾風之刃,比風還要快,比雷電還要閃。

重鎧碾壓的強大毋庸置疑,諾克薩斯士兵們的確覺得自己穩操勝券。

是的,他們覺得。

有時候覺得是一種很有趣的東西,覺得是人的大腦在準確與錯誤之間徘徊而做出的判斷,高階些說,我們可以稱其為第六感。

倘若低端來說,就是可以致命的愚鈍!

賦予諾克薩斯人強大自信,可以輕易抵擋百步內魔法彈擊和箭矢的深紫重鎧,在疾風的眼前脆弱的像壓碎豆腐。

或許我們該稱呼他們為可憐的豆腐渣子更親切些。

風魔肆虐,劍劍斬肉,沉悶無聲。

倘若利刃劃開了一絲鮮血,兇殘的疾風就會順湧入進去,絞肉機一般的將創口愈撕愈大,刺鼻的肉沫就像蔥花撒在空氣裡。

亞索無情的碾碎生命,對於敵人來說,這真的是一場慘無人道的屠殺,對於他來說,卻又是名正言順的屠殺。

魂散歸兮吧無極之道!疾風才是吾之歸宿。

亞索深深眷戀這種滋味,他喜歡放肆,正如喝酒,殺人,易大師,鄙人是迷失本性了嗎?

呵呵呵……只要我開心。

當疾風之刃真正脫鞘,再無人可以阻擋這個發瘋的男人了,包括吳文胥。

數百個士兵很快被殘忍殺死,血水和碎肉湧成了骯髒的河流,一條死屍搭成的小山缺口正緩緩積累在眾人眼前。

“兄弟們,和我一起殺出去!”

吳文胥左肩被刺了一劍,正血流如注,他踩著屍體,狠狠地將長刀從那位倒黴蛋的肚子裡拔出來,刀背上還粘著一些糊爛爛的肉腸子,看起來噁心無比。

儘管亞索殺人如麻,一步十人,情況依然很不樂觀,該死的諾克薩斯士兵像蝗蟲似的越聚越多,戰爭的號角在天塹最頂上響起,整個雪格要塞都已經沸騰了!

只要能殺到城門底下,只要用它施展骷炎之殤。

吳文胥揮刀又是將一個腦袋砍飛,腥臭的血灑了滿臉,吳文胥猙獰的抹去眼角粘稠,血氣翻湧忍不住一陣翻滾。

“都給我去死!”

(七點三更!)

(本章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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