雖然大倉能夠確信,表姐不會再去死了。
但是她下樓這麼長時間,現在快午夜零點了,還沒有回來,他又焉能不擔心!
好容易把兩個,自從出門以來就興奮得不睡覺的孩子給按著,睡著了。
大倉下樓來找表姐。
果然,她也沒有走遠,只是沿著燈光斑駁的樹蔭小路來回走。
大倉怕表姐入定太深,貿然到她跟前會嚇著她,遠遠就輕輕地喊了一聲“姐姐”。
表姐還是身體微微一顫,好像從噩夢中被驚醒一般。
定定看著走近過來的表弟,茫然不知身在何處。
“姐姐,回去睡吧,12點了。”
“12點?”表姐突然明白過來,這是在省城,是住賓館,“孩子呢?大倉,孩子呢?”
大倉輕輕抓住表姐的胳膊:“姐姐,孩子都睡了。”
哦!
額!
“那快回去吧,孩子醒了找不到我會哭。”
大倉跟表姐並排往回走,小聲說:“姐姐,你知道孩子醒了找不到你會哭,你還把倆孩子都給他?”
這是表姐離婚以來,迄今為止,大倉第一句跟姐姐說相關的話題。
知道姐姐已經能夠面對,有能力承受了,他才說的。
饒是如此,他這一句話,讓表姐一下子捂住了嘴。
大倉及時遞上早就準備好的手絹。
姐弟二人回到房間,表姐才敢哭出聲來。
大倉也不勸她。
只要願意哭,隨便哭。
哭出來總比緊了牙關,差點把嘴唇咬下來強。
不得不說,時間是治癒傷痛的良藥。
剛離婚的時候,表姐感覺自己一分一秒都熬不過去,只求速死。
可是現在十幾天過去了,發現心裡沒那麼痛了。
甚至在南方的時候,被表弟的買賣給震撼到的時候,見到聞所未聞,見所未見的事物的時候,都有短暫的時間內,居然忘了自己還有傷痛在心。
表姐哭了一會兒,連手帕都沒有完全打溼的,就自己停止了。
抽抽噎噎地說:“他跟我說離婚的時候,答應把妞子給我,可我一個無家可歸的人,養不了孩子,就全給他了。”
很明顯,表姐沒有說實話。
至少沒有完全說實話。
她說自己離婚後沒能力撫養孩子,這也許是面對現實的實情。
可是離婚當時呢?
她絕對不是這麼想的。
不過大倉絕對不會跟表姐深入討論這個問題。
永遠也不會指出表姐其實是要一死了之。
表姐離婚當時的想法,絕對相當錯誤的。
就像有一位哲人說過:不要在冬天砍樹,不要在沮喪的時候做決定。
因為在冬天,大多數的樹都像是一棵死樹。
在沮喪的時候,做出的決定絕大多數會在事後懊悔不已。
在十幾天前,表姐痛苦和絕望到了極點。
可是僅僅在十幾天後,她這不是已經能夠堅強面對了嗎!
當然,這裡面大倉功不可沒。
可是,即使換一個人,換一個沒有大倉這樣表弟的人,只要能夠堅強地去面對傷痛的摩擦。
只要能堅持給傷痛稍微一點點的過渡時間。
哪怕再大的痛苦,也會在脆弱的心靈表面敷一層足以承受的結痂。
大倉回到自己的房間,拿過一個皮包來。
從皮包裡往外掏錢。
一紮一紮捆紮整齊的錢,擺在表姐面前。
“姐姐,咱們這一趟買賣現在就算結束了,明天回家,現在跟你算算賬,這是分給你的六萬塊錢。”
表姐嚇得差點沒蹦起來。
六萬?
表弟拉著她們娘仨出去十幾天,整天去大酒店,住大賓館。
不但救了她一命,其實也算是救了倆孩子。
末了,還給六萬塊錢!
且不說這個數字對於手裡最多能有幾十塊錢積蓄的表姐來說,到底有多麼巨大。
單單管吃管住,救了自己娘仨的命,末後還給錢這件事本身,表姐就無法接受。
她好容易才讓自己的情緒穩定下來。
“大倉,你自己想想,姐姐可能接這個錢嗎?
姐姐要是要了這個錢,還是人嗎?
姐姐從來沒做過虧心事,要是接了你的錢,那比傷天理還要虧心啊!”
大倉搖了搖頭:
“姐姐,長這麼大我沒反駁過你,可是剛才那話,你說錯了。
我問你,咱們煮水餃,煮破了,為什麼不說破了,要說掙了?
賣牲口,牲口牽走了,為什麼籠頭絕對不能拿走?
你找一家木匠鋪子,什麼都可以買,你買他的斧子和鋸試試!
我說的這些,都是咱們講究的忌諱,或者說是規矩。
做買賣,就必須講規矩。
你跟在表弟車上,不管你幹了多少活,出過多少力,畢竟你跟著跑了一趟。
也就是說,但凡上了車,就得分紅,這是規矩。
應該分給你幾成,我這個做老闆的說了算,這也是規矩。
分給你了,你就得拿著,這是你應該遵守的規矩!”
表姐被表弟“規矩”地石化了。
她知道這就是表弟為了給她錢在強詞奪理。
可是你聽他說得頭頭是道,好像有那麼點道理似的。
讓人不得不懷疑,這是不是真的有規矩在裡邊?
如果不要的話,如果壞了表弟做買賣的規矩的話,會不會讓表弟感到忌諱?
“可是——”表姐遲疑地說,“我就是跟著走了一趟,就要你這麼多的錢——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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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姐不知道應該怎麼形容了。
“姐姐,你翻來覆去就是這麼一句,就是嫌錢多是吧?”
“是啊是啊,就是太多了啊,你要是給姐姐三十五十的,姐姐也就要了,可這——”
“我懂我懂。”表弟理解地說:
“姐姐以前在家裡當家庭婦女,除了做飯看孩子,就是幹地裡的活兒。
土裡刨食能刨出多少錢啊,一下子給你幾萬你就覺得接受不了。
可是你得這樣想,幹小事掙小錢,幹大事掙大錢。
咱們幹的是大買賣,掙的就多,分的就多。
跟你以前過的日子不是一回事。
你看我分給你六萬,其實我自己留下的比你要多不少。
因為這個買賣,除了我這個人,還有車也是我的,這些費用我都得扣出來。
所以啊,你拿著這六萬吧,別跟你表弟計較,別嫌少。”
還能嫌少?
表姐發現自己快要被表弟繞來繞去給繞蒙了。
是不是再繼續討論下去,表弟還要再加上點啊?
果然,表弟又加上一句:“姐姐你要是嫌少,非要跟我算算賬的話,那咱們就詳細算算,也許我還得再給你加點——”
“別!”表姐差點撲上去捂住表弟的嘴,“大倉你別算了,姐姐有點暈!”
“哦,有點暈。”大倉看看表,“時間確實不早了,姐姐你睡吧,我也回去睡了。”
表姐有心讓表弟把錢拿走,可是她又發現,自己好像無論如何說不過大倉的。
很明顯,大倉是鐵了心要把這六萬塊錢給自己的。
躺下了,卻是怎麼也睡不著。
肯定睡不著的。
她就是一個家庭婦女,除了男人給她錢負責家裡油鹽醬醋的花銷,真正當家是她的男人。
她手裡從來沒有多於一百塊錢的時候。
現在突然的,一下子身家六萬!
讓她怎麼能睡得著呢!
俗話說好酒紅人面,財帛動人心。
她雖然不是一個貪財的人,但是,也絕對不會面對財富的時候,要噁心得哇哇嘔吐。
被自己深愛的男人背叛,固然是讓她無法承受的痛苦,但是,離婚後無家可歸,也是她決心赴死的一個因素。
如果當時她手裡就有這六萬塊錢,她未必就會毅然決然地準備去死。
輾轉反側到下半夜,她終是睡不著,就穿著大倉給她買的睡衣,去敲大倉的門。
大倉拉開門見表姐穿著睡衣站在門口,嚇了一跳:“姐姐,怎麼了?”
表姐也不說話,神秘兮兮擠開大倉,鑽進了他的房間。
“關門,關門啊!”她著急地催促表弟。
等到表弟把門關上來,表姐才從衣服底下,把大倉用報紙包好的那六萬塊錢拿出來。
“不管我要不要,你先替我拿著,姐姐從來沒見過這麼多錢。
我害怕。
躺下了老是覺得屋裡進來人了,把錢搶走了。”
看著姐姐那副樣子,大倉暗暗好笑。
他接過錢,從裡面拿出一紮,正好一千塊,塞到姐姐手裡:
“你把這些錢放在我給你買的包裡,先給孩子零花。
剩下的五萬九,回去的時候我給你存成幾個存單。
你什麼時候用錢了,去銀行取。
行不行?”
嗯嗯,表姐本能地點頭。
接過那一扎錢,又神秘兮兮塞到衣服底下。
出來大倉的房間,左右看看走廊上沒人,這才像耗子一樣“哧溜”一下鑽回自己的房間。
大倉很是欣慰。
因為他看到表姐的狀態真的好了很多。
所謂“家裡有糧,心裡不慌”,只要表姐手裡有錢,能夠保證她們娘仨衣食無憂,她的狀態就會越來越好。
第二天往回走的時候,大倉告訴表姐:
“姐姐,我給你想好了,你不要回大舅家去住,也不要種地了。
你可以在縣城住下,就住在我那房子裡。
跟我,跟富貴兩口子,咱們一塊兒住。
至於這倆孩子呢,一個去南關小學插班,另一個上幼兒園。
你沒事的時候琢磨琢磨,除了接送孩子上幼兒園,閒空裡還能幹點什麼?
我分你的這些錢呢,正好給你當本錢。
你看怎麼樣?”
表姐還能說什麼呢?
她能感覺得出,這一切的一切,其實表弟都替自己打算好了。
而且,她也由衷地替自己的倆孩子高興。
因為離婚,孩子居然能到城裡來上學。
尤其是自己的兒子,如果沒離婚的話,那就是街上一個小屁孩,要一直玩到六七歲,才能去上學。
因為農村是沒有幼兒園的。
可是現在表弟安排自己在縣城住下,兒子居然也能跟城裡的孩子一樣,去上幼兒園。
這無形中比村裡同齡的孩子早上學好幾年啊!
可是,表姐很快就想到一個關鍵的問題。
她跟鍾振軍離婚的時候,倆孩子已經判給男方了呀!
也就是說,這倆孩子現在已經不屬於自己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