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八章有人拱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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剛從派出所出來的黃毛和光頭被警察叫住,然後上了警車。

黃毛和光頭嚇得面如土色。

“警察大哥,我們再也不敢了,剛才已經寫過保證書了,保證以後不犯任何錯誤,我們認識了自己的錯誤,放我們回家吧,俺倆還沒有媳婦哩!”

黃毛和光頭在狹窄的車廂裡就要下跪。

“你們兩個老實一點,不是送你們去拘留所的,給你們做法醫鑑定。”一個警察說。

“做法醫鑑定,鑑定什麼?”

“鑑定一下你們身上的傷夠哪一級。”

“鑑定以後讓我們回來嗎?”

“你們願意回來就回來,不願意回來就住醫院。”

黃毛和光頭將信將疑。

吳曼充當黃毛和光頭的擔保人,在派出所裡填寫保證書。出來見兩人被拉上了警車,氣的回頭找徐大剛。

徐大剛說:“吳主任,本來已經說好的事。縣紀委突然插手,案子交給縣局處理了。”

“黃毛和光光頭他們兩個幹什麼去了?”

“做法醫鑑定,要是輕微傷,林曉要治安拘留,輕傷以上刑事拘留。”

“怎麼會是這樣?”

真要拘留林曉,吳曼心裡捨不得。抗洪的時候,林曉救過她,她打心眼裡喜歡這個小子。趕緊來到街上,叫上一輛三輪車,往縣城裡追去。

路上,吳曼給林曉打了一個電話:“林秘書,你趕緊躲起來吧!”

林曉從派出所裡出來,在黨政辦裡坐,和穀雨張威等人在一起閒聊,快到下班時候了,張威等人又在想著組織酒局。

“我躲起來幹嘛?”

“剛才鎮裡來的那幾人是縣紀委的,你的案子已經轉到縣裡了,縣裡讓黃毛和光頭做法醫鑑定,要是輕傷治安拘留你。輕傷以上刑事拘留。”

“胡扯,我哪裡都不躲!”林曉生氣的說。

關了電話,張威問:“誰打來的電話?”

“今天上午的事情縣紀委插手了,聽說要以故意傷害罪拘留我。”

“什麼?這不是顛倒黑白嗎?縣紀委能這樣辦案?真要拘留你,我組織全鎮幹部上訪去,一級政府被人推了大門,差一點衝進辦公樓,猥褻鎮長,這樣的人不該打嗎?”張威氣呼呼的說。

“林曉,我看你暫時躲一陣子,萬一把拘留了,就是以後給你平反,在裡面的這些天不得受罪?萬一是輕傷,判刑了,要雙開的。”穀雨說。

林曉點上煙,吳曼的話不是空穴來風,這件事背後有人拱火。

幾個人罵罵咧咧。

外面又來了一輛警車。從車上下來幾個穿制服的警察。

警察進了黨政辦:“林曉在不在?”一個警察問。

“我就是。”

“請跟我們走一趟。”

“你們是幹什麼的?”

一個警察掏出證件:“我們是東陵縣公安局的,有一件案子涉及到你,請配合我們接受訊問。”

張威衝過來:“你們是東陵縣公安局的,來我們九嶺來抓人了?林曉是國家幹部,你來抓人,給我們領導打過招呼沒有?我們領導咋說?”

“公安機關獨立辦案,我們按照法律程式進行,沒有必要請示你們的領導。”

“你們辦什麼案,給我說,林曉剛到九嶺,啥事都不清楚,有事你們問我。”

為首的一個警察說道:“我不管你在鎮裡什麼職務,干擾辦案是要服法律責任的,我想你不會不懂。”

林曉趕緊推開張威:“張主任,沒事,我和他們去一趟,事情說清就回來了,幾位警察同志,走吧!”

林曉上了警車,警車剛一出大門,就拉響了警笛。

幾個人面面相覷,張威突然說道:“今天上午的事,他媽的邪乎,走,咱們去找書記鎮長去。”

上樓,敲鄭勝利的門,無人回應,通訊員說鄭勝利午休一會兒就走了。

幾人來到苗慧的辦公室。

剛才徐大剛給苗慧打了電話,說上訪的事情調解處理了,黃毛和光頭認識到自己的錯誤,保證以後不再鬧事。林曉傷人的事情不再追究。

這是一個勉強能夠接受的結果,林曉如果沒有打人,苗慧一定會將這件事調查到底。既然群眾情緒平穩了,穩定壓倒一切,這件事暫時告一段落。

見張威等人怒氣衝衝的進來,苗慧問道:“張主任,你們幾個有事?”

“有事?”

“說。”

“要是有人再公然侮辱你,我們鎮裡幹部是該管還是不該管?”

“什麼意思?”

“林曉剛才被縣公安局的幾個人抓走了。”

“為什麼?”

“上午的事,因為救你的事。”

“不可能,剛才徐大剛已經給我彙報了,暫時安撫了群眾情緒,過後鎮裡調查六馬村的救災款發放情況。”

“苗鎮長,那是派出所的意見。這件事有人捅到了縣紀委,縣紀委在牽頭處理這件事。不信你問問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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苗慧打了幾個電話,面色凝重的說:“你們幾個下去吧,我知道了。”

“苗鎮長,真的讓林曉住進去。你要是不管,我們幾個要組織鎮裡幹部全部罷工了,要是還不能公正處理,我們也去集體上訪,我們要是上訪可不光是往縣裡市裡。”

苗慧一拍桌子:“張威,你是老黨員,老資格了,敢說出來這樣的話?你們各自回到自己的工作崗位上,不管什麼結果,不準宣傳,不準鼓動幹部挑事,明天正常上班,那個敢胡來,我苗慧絕對不饒。我這就去縣裡問問情況。”

······

夜幕降臨,一輛警察沙沙的行駛在通往拘留所的路上。

車門開啟,兩個警察押著林曉從車上下來。

辦理的關押手續以後,林曉交出手機,鑰匙,不多的現金,解下腰帶,去掉皮鞋上的金屬標誌。在拘留通知書上籤了字。

“我有一個請求,拘留通知書不要寄到我的家裡。寄到單位就行了。”林曉知道辦案程式,人被拘留以後,要在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家屬或者單位。

父母年邁,唯一令他們驕傲的兒子被拘留,他們接受不了。

“好,我們答應你,不通知家屬。”辦案警察說。

“謝謝。”林曉一絲苦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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