等人洗好,梁知喊了人來西屋數錢。
他把紙簍子裡的錢都倒出來,連帶著自己兩個衣服兜兩個褲子兜裡的錢,全部都掏了出來。
炕頭上,很快就堆滿了不同面額不同大小的紙幣,還有幾種金屬幣。
“你數這邊,我數這邊。”梁知把錢分成兩堆兒,一堆推給陳峰,一堆摟到自己跟前。
他摸到幾張壹圓面額的錢,看著上面的女拖拉機手,不免還有幾分感慨。
現在最大的面額還是拾圓錢,上頭印的“人民代表步出大會堂”圖,象徵著人民當家作主。
拾圓錢也被稱為大團結。
百元大鈔倒是一直在設計,只不過至今還沒核准,也沒完成,正式發行流通,得在87年了。
他以前看老版百元大鈔上都印著1980,還以為是80年就有了百元大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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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實的在82年生活了一陣子,看著市面上流通的元、角、分,他才發現根本不是……
這倒也不能怪他。
誰冷不丁的回到幾十年前,也會一時半會兒適應不了的。
尤其是,他13年服刑之前,大家用得比較多的還是紙幣。
等他16年服刑出來,短短的三年,世界好像就發生了巨大的改變……市面上流通的紙幣漸漸變少了,大家都在用一種叫電子支付的東西。
後來甚至都漸漸地看不到紙幣了,他兜裡的現金,經常一兩個月都花不出去丁點。
他服刑出來後,著實是適應好久,才接受了自己與社會脫節的事實。
後來為了適應新時代的發展,他忍痛花了幾百塊錢,買了兩部二手的智能手機……
他跟老婆一人一部,付款收錢也就都方便。
想到過往那窮苦的、彷佛被時代拋棄的生活,他不自覺伸手撫平紙幣上的摺痕,份外珍惜的看著每一張錢,數的仔細又認真。
“梁哥,我這裡是六百二十一塊三毛六!”
陳峰說這話的時候,口水一直在狠狠地往回咽。
太多了!
比他想象的還要多!
他偷一個月腳踏車都賣不來這麼多錢!
呸,他才不要再偷腳踏車了!
梁哥說的對,好好做人也能賺錢!
比偷腳踏車爽多了!
偷腳踏車還得提心吊膽的,擔心著哪天被抓了,那些人只怕會把所有罪名都推他頭上。
“我這裡是六百三十四塊六毛四……加上你的,一共是一千二百五十六塊錢。”
這個數額,連梁知自己都是驚訝的。
他想過今天的情況特殊,可能會比平常多賣個一倍左右。
沒想到會一口氣多了三倍有餘,近四倍的錢!
可惜了,這樣的事情不會天天都有,甚至很有可能因為今天的透支購買,明天的生意會縮水到之前正常時的一半多。
原因無他,排除他之前的杞人憂天,擔心大家多次重復購買,會把糧食浪費……更多的可能,是大家會把米飯、菜、麻花之類便於儲存的東西留下,第二天,甚至第三天吃。
畢竟現在大家都還沒有吃太飽,浪費的情況分攤到各家應該會小一點、少一點。
多吃幾頓倒是有可能。
所以,明天甚至後天、大後天……大家都有可能會不再出來買飯。
當然,這也是明天不再繼續安排大家演戲的情況。
要是繼續演,他還是能再賺一筆的。
也就是因為摸不準情況,所以他今天才沒買菜。
明天,他打算先過去看看情況,再決定出不出攤。
要是不要求繼續演了,他就暫時歇兩天。
先去把墓葬群那邊的荒地開出來。
免得被別人給先一步開荒佔了,他明知先機卻錯過,那才是要嘔心恨死!
心裡頭打算好,他把錢規整好,打算明天先整存一千,剩下的幾百留著買菜週轉。
陳峰見他把錢都歸攏起來,眼神一陣闇然,正準備下炕回東屋去,梁知抽出兩張為數不多的大團結來遞給他:“這是你今天的工錢。”
“我之前說了,每天刨除零頭,營業額在三百上下,就給你五塊錢的工錢,到六百給十塊,以此類推,今天營收一千二百多,取整按一千二算,這二十塊錢是你的。”
“謝謝梁哥!”
陳峰沒想到梁知居然說到做到,真的給了他二十塊錢!
原本他看著人把錢都收起來了,還以為昨天那話就只是說說而已……
現在的工人一天也才一塊多錢!那還是多少人都羨慕不來的呢!
他這樣的出身,梁知實在沒必要、也不值得花這麼大的價錢僱他做事兒。
隨便給個兩塊錢,就能有不少人爭著搶著來幹了。
現在他是真心有點想跟著梁知幹了。
能體面的賺點乾淨錢,誰不願意做個體面人呢。
“你應得的,今天辛苦你了。”梁知拍了拍人的肩膀,還是不免叮囑人:“我還是那句話,只要你好好的跟著我,不幹那些偷雞摸狗違法犯罪的事兒,虧不著你!”
他也擔心陳峰會被今天的收入迷了眼,起一些不正確的心思,比如捲款跑路什麼的……
畢竟一千多放在現在,可是不小的一筆錢。
陳峰捏著那兩張大團結,誒了一聲,嘴角的笑藏都藏不住。
等回屋了,恨不能親上兩口。
二十塊錢,他反反覆覆的看了好久,才依依不捨的,把錢壓在枕頭底下睡了。
梁知也挺興奮,把錢又數過三遍才心滿意足的睡了。
不知道是不是吃月亮糕的時候,想到了老婆。
他的夢裡,久違的又出現了蘇甜。
“老婆……”
兩個人相視而笑,你一口我一口的吃著月亮糕。
白白胖胖的月亮糕拉扯著兩個人的距離。
眼看著兩個人就要貼到一起,梁知突然感覺到一陣不好,勐地一個激靈就醒了。
他有些茫然的瞅著屋頂,果然有些夢還是少做的好。
打了點溫乎水,簡單的收拾了下,換了件新的褲子,他再次鑽進被窩裡,卻有些睡不著了。
再有一個月左右,就差不多能見到老婆的那位表哥了。
說來也是無奈,他跟老婆的結合,是彼此都有點破罐破摔的想法。
他當時都三十多了,老婆也是,兩個人都沒結婚,也不知道怎麼想的,反正就見了那麼兩三面,說的話可能連十句都沒有,就拍板決定去領證了。
一開始只是搭夥過日子,後來隨著女兒跟兒子的出生,這才彼此有了點感情牽絆,到後來就是為了女兒,共同支撐著這個家……
久而久之,他也說不上,究竟是習慣對方更多,還是對人有感情更多。
他除了娶親時見過一眼保養得宜、靠臉吃飯的老丈人,之後逢年過節,甚至婚後回門,老婆都沒讓他去過。
她自己也是幾乎不回孃家的,回門都沒有回。
後來基本就是跟那邊斷了往來,雖然是在同一個縣城裡頭,但他還真沒怎麼去過老丈人家。
他記得結婚第二年,他想去給老丈人家裡送個中秋節禮,連月餅都買好了,老婆卻跟他大吵了一架不允許他去。
那也是往後結婚多年裡,老婆唯一一次跟他發火。
所以他對老婆娘家人,還真就一點也不瞭解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