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一六章 秦香蓮與花木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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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一六章 秦香蓮與花木蘭

這次胡莆田的事情,也給方仲永提了個醒,精神文明建設也是很重要的呀!

百姓吃飽喝足了之後,總不能老是躺在地窩子裡面造人吧?

從節約能源的角度來說,消耗太多精力在沒有意義的事情上,也是一種浪費。可能有身體好、精力旺盛的不在乎,可地窩子的環境也不適宜進行比較私密的事情。

一家人擠在一塊兒,連個轉身的地方都沒有,別提多尷尬了。

因此,在盡力從廢墟中搶回來些物資後,在朝廷的錢糧藥材送到後,街道上的閒人似乎多了起來。

有鑑於子曾經曰過的“飽暖思那啥”,也為了趙氏集團的穩定發展,方仲永推出了精神文明建設計劃——唱戲。

似乎後世中國的東西都能在宋朝找到起源,山西梆子也不例外。

本地有土築的戲臺,偶爾也會上演一些小戲——本地人稱賽戲——都是些家長裡短、插科打諢的小段子,甚至其中不乏有誨淫誨盜的臺詞。

方仲永看了一下,覺得與時代主旋律不合,不利於趙氏集團的長治久安,決定移風易俗,推出正劇《花木蘭從軍》。

花木蘭的形象來源於北朝民歌《木蘭辭》,被再過幾年出生的郭茂倩編入了《樂府詩集》,還在後世入選了教材,似乎一下子變得高大上起來。

實際上,民歌嘛,本就是在老百姓口口相傳之下流傳開來的,不需要多高深的文化就能唱幾句。

隨便找幾個百姓問問,都知道花木蘭,還有個逗比信誓旦旦地說花木蘭就是他那村的。

有事秘書幹,公孫策出馬,將原本通俗易懂的《木蘭辭》弄得是駢四儷六、花團錦簇。

方仲永怒了:“你這是讓老百姓聽戲,還是準備讓他們考狀元?我看著都眼暈,你覺得老百姓能聽懂?”

公孫策很無奈:“學生不善此道,請大人責罰。要不然您來寫吧?”

“本官日理萬機,沒有時間操心這樣的小事!你就當是說話,怎麼隨意怎麼說,你的明白?”

公孫策似乎是明白了,數易其稿,嘔心瀝血,白話版的金瓶,呃不,《花木蘭從軍》終於問世了!

為了防止演出過於受歡迎,引起整個人類社會的動亂,方仲永決定先在軍營裡試演一下。反正軍中那班粗漢,有戲看就不錯了,還敢嘰嘰歪歪,削不死他!

劇情是這樣式兒的:

花木蘭織布織到半截,停了下來,扶額嘆息,唉!唉!

花母出場:你個死妮子,想男人了?

花木蘭:哎呀媽媽,這是從何說起?只因昨日,孩兒見那徵兵的公告,阿爺名列榜上,是而憂慮呀!

花母:你憂慮個屁啊!難不成你還想替那糟老頭子出征不成?

花木蘭:有何不可?

花母:萬萬使不得呀!你可聽說過,當兵三年,得著個母豬當嬋娟。你這是送羊入虎口呀!

……

花木蘭唱:劉大哥講話理太偏……

……

總之就是增加了搞笑的丑角的詞兒,但基本的精神主旨不變。

此戲一出,深受廣大將士喜愛。

有死心眼的問:“花木蘭得長成什麼樣,才能在軍中十幾年都沒有被看穿?”

有老兵痞子答道:“你看穿了,會說出去嗎?嘿嘿!”

還有些兵士荷爾蒙爆棚,恨不得當場就把飾演花木蘭的演員綁了回去。

嚇得小七“花容失色”,在禁軍戰友們的掩護下才逃出生天。就這,還不知道被多少人上下其手,揩了許多油去。

自此,軍中養成了一個壞毛病:凡長得白白淨淨的,必要先驗明正身,嚴防敵人喬裝改扮混進去了。

初來乍到的侍御史程堪說道:“方大人,此戲將原著胡亂篡改,是否有辱斯文?”

方仲永點頭:“都是公孫策那廝胡作非為,辱沒了經典,回頭定然罰他去演那花木蘭。”

程堪也不當真,只笑道:“大人幕僚,胸有溝壑,下官是佩服得緊啊!”

“喔,看出來了?”

程堪苦笑道:“下官雖不才,卻也不是那讀死書的腐儒。大人以從軍報國的戲曲教化軍士,自然不能文縐縐的。此亦所謂,因材施教也。”

方仲永對這會說話的諫官好感大增,問道:“只不知程大人打算對祖百世、王文恭如何施教呢?”

程堪想了下說道:“祖百世雖受重傷,善後也算做得不錯,但治下遭此大難,一個不祥的名頭只怕是跑不掉的,當奏請轉為虛職。

王文恭尸位素餐,遷延推諉,下官亦當奏請奪官罷職。大人以為下官的做法是否妥當?”

方仲永擺擺手:“這是你的本職,我不好置喙。我只問你,那黎文亮你打算如何處置?”

“黎文亮擅動烽火狼煙,雖一片忠心,然此例不可開。當降職罰俸,以儆效尤。”

方仲永想說什麼,又覺得無話可說了。

規矩就是規矩,哪怕因為某一件事、某一個人而改變了,但推動改變的那個人一定是有錯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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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說了,降職罰俸而已嘛,大不了尋個機會給他補回來就是了。在大宋做官不被降職個三五回的,你都不好意思說自己是個當官的。

花木蘭在軍中的成功演出,讓方仲永對將該劇目推向市場充滿了信心。

真搬到土戲臺上一演,尷尬了。觀眾寥寥無幾,除了幾個閒汗以及前來捧場的官員,唱戲的比看戲的都多。

也對,論三俗,那草臺班子比你這文縐縐的花木蘭可要俗多了,當真是俗不可耐,俗不可言。再說了,一個女人都去當英雄了,不是顯得大老爺們太沒用了嗎?

方仲永暗自發愁。

這不行啊,眼看上元佳節將至,雖不能同往年一樣普天同慶,但整個災區也不能沉浸在一片死寂當中。

大了說,不利於趙氏集團的長治久安,小了說也不利於百姓的身心健康,也會給胡莆田那樣的玩意兒以可乘之機。得讓百姓動起來,高興起來。

什麼樣的文學作品才是受老百姓歡迎的呢?

以宋朝人的秉性,對皇家的事情是最感興趣的,所以要有皇家;人們普遍對下三路很有興趣,所以要有點小色。由於還要弘揚社會正能量,所以一定要有個清正廉明的官員。綜合下來,《鍘美案》就是最合適的人選。

把梗概跟負責審批的程勘一說,程勘是大搖其頭:“不行!不行!包希文雖素有賢名,但如今不過是天長知縣,何時入主了開封府?且為戲文者,最忌與現實摻雜不清,需要大改!需要大改啊!”

折老大怒道:“你個不入流的小官,怎敢質疑我家大帥的文采?”

方仲永抬腿就是一腳:“滾出去!本帥與程大人是文人之間的切磋,你個連名字都不會寫的傢伙,瞎參合什麼!”又轉對程勘說道:“程大人說的極是,是本官欠考量了。改,這就改!一直改到程大人滿意為止。”

心中悄悄地對包拯說一聲抱歉,方仲永毫不猶豫地將包青天換成了狄仁傑,開封府變成了長安。當然了,公孫策不用改。反正劇本就是他寫的,自己客串一下無傷大雅。要不要把張龍趙虎改成折大李二呢?

算了吧,那幾個傢伙比反面人物還像反面人物,就別教壞了小朋友,以為執法人員的素質都那麼低下呢?

斧砍刀劈,大修大動之後,雖然有些面目全非,但主旨沒變,弘揚社會正能量的主旋律還是保留著的。

大意是說,前朝太宗年間,有為青年陳世美歷盡千辛萬苦,終於得中狀元。

因為人品出眾,得金瓶公主青睞,招為駙馬,在京城過起了沒羞沒臊的幸福生活。

忽一日,家鄉的糟糠之妻領著一對兒女尋來。陳世美假意安撫,贈與金銀遣返,卻暗中派韓琪殺妻滅子。

後面就是秦香蓮告狀,狄青天頂著查重重壓力,龍頭鍘鍘了陳世美。

方仲永自覺已經很對不起包青天了,就這,程堪還不滿意。

程堪問道:“大人也別用什麼春秋筆法,您直說,壓力來自於何方?”

專業人士的眼光就是毒辣。方仲永糊弄不過去了:“自然是公主了!”

“僅限於公主嗎?”

“呃,皇帝也有旨意,只是狄仁傑已經把人給斬了。”

“是否有影射皇家之意?”

“不都說了是前朝的事兒了嘛,些許不妥又有什麼關係?”方仲永不耐煩了。

程堪笑道:“老夫年邁,就直接喚你仲永好了。仲永啊,這朝堂為官,既喜勇猛精進,又不喜勇猛精進。到了一定的程度,守拙才是正理。你前程遠大,每一步都要立得住跟腳,不能讓人抓住把柄。否則,這些都是將來政敵攻擊你的箭矢呀。”

聽人勸,吃飽飯。何況是程勘這樣的忠厚長者的金玉良言呢?

方仲永深深一禮謝道:“程大人的好意,晚生心領了。只是大人可知,為什麼晚生非要寫關於皇家的故事嗎?”

“哦,莫非還有什麼講究?”

方仲永點頭道:“此番地龍翻身,忻州百姓原本就不富足的生活更是雪上加霜。試問,百姓心中是否會對官家、對朝廷有些怨氣呢?”

程勘想了一下道:“只怕多少會有一些的。”

“是了。百姓心中怨氣無處發洩,長久鬱積必生禍患,如那胡莆田就是一例。晚生假借前朝之事,暗諷朝廷,最後以清官懲治不法結局,實則就是為了讓百姓有了個出氣的地方。至於事涉皇家,實在是不得已而為之。”

程勘聞言大感欣慰:“老夫本還擔心,仲永仕途順達,難免有驕橫之心。今日一席話,方知果真是英雄少年,王佐之才也!”

方仲永笑道:“程公何必用我岳父誇范仲淹的話來誇我呢?拾人牙慧,豈能盡顯程公的才學?”

程勘也知道重複了別人的話,失笑道:“老夫一時不察,竟被汝等後生抓住了話柄。你且放心,老夫定然專門上奏摺為你分說此事,定不讓人有話柄可抓。”

《鍘美案》的上演,充分考慮了觀眾的喜好與欣賞習慣,結合本地常見的賽戲,又著重培訓了幾個戲班子,就在滿是鑼鼓聲的音樂中開場了。

戲詞有趣,場面熱鬧。那可真正的是鑼鼓喧天,彩旗招展。

每到一處,不演上個三四天,觀眾都不讓走。

茶餘飯後,所談論的也是猜測狄公是否能夠真的頂住壓力,鍘了狼心狗肺的陳世美,巨大災難帶來的傷痛似乎也消退了許多。

說句遭雷劈的話。

百姓們吃飽穿暖了,又有可供調侃的物件了,就基本上滿足了生活需求。至於今後的生活怎麼樣,往往是不會有長遠的打算的。

長遠之計,還是需要方仲永這樣的肉食者謀之。

比如說現在,百姓們似乎已經心滿意足了,但方仲永卻是發愁壞了。

常言道,衣食住行。

吃的有西京運送來的糧食,暫時不缺。藥材也算充足,醫治傷患也夠了。

住嘛,地窩子暫時可避風雨,回頭再開掘正式的窯洞也就是了。勉強也算是解決了。

出行的問題可以忽略不計,畢竟古人的活動範圍是比較小的,尋常不出遠門。如果不考慮戰爭需要,有個土路就算是合格了。

但方仲永是什麼人?那可是有理想、有官職、有才華、有顏值的四有新人,焉能苟且?

我不要這天再遮住我眼,我不要這地再矇蔽我心,我要眾生都明白我意,我要諸佛都煙消雲散。

呃,不好意思,用錯地方了!

想種些高產的糧食作物,一想,沒有。

土豆,美洲的;玉米,美洲的;紅薯,嘿,還是美洲的。真懷疑美洲人是不是上帝的私生子,怎麼什麼好東西都擱到那兒了呢?

也就是原住民不爭氣,換成中國人,早就稱霸世界了,還有燈塔國屁事兒!

就算方仲永長了翅膀,也沒本事一下子飛到美洲,把這些良種帶回來。

近些的良種也有,傳說中的一年三熟的佔城稻。可要在吃水都費事的黃土高原上種水稻,方仲永覺得,還是摘李元昊的腦袋更容易實現一點。

到底怎麼辦,才能讓這窮山惡水的一方百姓能夠脫貧致富奔小康呢?

冥思苦想,百思不得其姐。(未完待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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