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2章 慧馬國遊記(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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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者也許還記得我在前面說過,我船上的水手怎樣陰謀叛變並把我囚禁在艙裡,我在艙裡被囚禁了幾個星期,一點也不知道我們當時的航行路線。水手們把我押上了長舢板強迫我登陸時,他們還發誓說(不管他們是真發誓還是假發誓),他們也不知道我們是在世界的哪一部分。不過,根據我聽到他們說的一些話,我想當時我們是在向馬達加斯加島行駛的航線的東南,所以我當時相信我們的所在地是在好望角以南大約10度,或者南緯45度。雖然這僅僅是一種推測,但我還是決定向東方行駛,希望能到達新荷蘭的西南岸,也許在新荷蘭的西方可以找到一個我所期望的無人小島。這時風向是正西,到晚上6點,我估計我至少向東方行駛了18裡格。這時我發現半里格以外有一個很小的島,一會兒工夫我就到了那裡。這座島是一片岩石,僅僅有一個多次受到暴風雨襲擊、沖刷而成的小港灣。我把小船停在港內,爬上了岩石,這才清楚地看到東面是一片從北向南延展的陸地。我在小船上待了一夜,第二天清早繼續向前行駛,過了7小時我到達新荷蘭的東南角。這證明我長期以來的一貫看法是正確的:一般的地圖和海圖都把這個國家的方位弄錯了,地圖上它的方位至少比它的實際位置向東移了3度。許多年前我曾跟我的好友赫爾曼·毛爾先生談過我的看法,並且向他提出了我的理由,但是他卻相信別的作家的說法。

我在登陸的地方沒有發現居民。由於自己沒有武器,我不敢深入內地。我在海灘上找到了一些蚌蛤,生吃下去,我怕被土人發現,因此不敢生火。我一連吃了3天牡蠣和海貝,把口糧節省了下來,我又僥倖找到了一溪清水,這使我大感欣慰。

第四天早上,我向境內走得稍遠一點,發現在離我不到500碼的一個高地上有二三十個土人。他們都赤條條的一絲不掛,男女老少圍坐在那兒,大概他們中間有一個火堆,因為我發現有煙。其中一人發現了我,他馬上告訴了其餘的人。有5個土人向我面前走來,只有女人、小孩還留在火堆旁邊。我拼命向海灘奔逃,跳上了小船,劃了起來。那些野人看見我要跑,就追了上來。我還沒有劃出多遠,他們就將一支箭深深地射入了我的左膝蓋(我要帶著這個疤痕進墳墓的)。我害怕那是一支毒箭,在劃出了他們的射程以外後,就趕快用嘴吮吸傷口,並且儘快包紮好。

那時我不知所措,又不敢回到原來登陸的地方,只好划船向北駛去。風很小,從西北方正迎著我吹來。我正要找一個安全的登陸地點,卻發現在東北方向有一艘帆船正在行駛,而且越來越清楚了。我遲疑了一下,拿不定主意是不是等他們一下。但是,後來我對於“野猢”的憎恨還是佔了上風,我就掉轉船頭,張帆划槳向南駛去,又回到了早上離開的那個港灣,因為我寧願把命舍給野蠻人,也不願再和歐洲的“野猢”住在一起了。我把小船緊靠在海灘旁,自己躲在小溪旁的一塊石頭後面。我在前面也說過這條小溪的水是非常好的。

那艘帆船駛到離小港灣有半里格的地方,就放下長舢板帶著容器來取淡水(這地方的水似乎很出名),舢板快靠岸的時候我才發現,已經來不及另找一個躲藏的地方了。水手們一上岸就發現了我的小船,他們仔細檢查了一下,很容易猜想到小船的主人就在近處。4個全副武裝的水手搜遍了每一個巖洞和可以供人躲藏的地方,終於在那塊石頭後面找到了我,那時我正面孔朝下趴在地上。他們看到我穿著一身奇怪而不整齊的衣服——皮外衣、木底鞋和毛皮襪——不由得驚呆了。但是他們從我的衣服來判斷,我並不是當地土人,因為他們總是赤身露體的。一個水手用葡萄牙語叫我起來,並且問我是什麼人。我精通這種語言,所以站起身來回答說,我是一個可憐的“野猢”,被“慧馬”們放逐到這裡。我要求他們把我放走。他們聽到我用他們的本國話回答十分驚訝,從我的面孔來看我大概是一個歐洲人,但他們卻不懂我說的“慧馬”、“野猢”是什麼意思,同時我說話怪腔怪調就像馬嘶一樣,他們聽得不禁大笑起來。我一直在那兒發抖,又害怕又厭惡。我又請他們把我放走,一面卻慢慢地向小船走去。但是他們卻抓住了我,問我是哪一國人?打哪兒來的?還問了我許多別的問題。我告訴他們我生在英國,大約5年以前離開了祖國。那時候他們的國家和我的國家是和睦相處的,所以我希望他們不要把我看做敵人,我對他們並沒有絲毫敵意,我只是一個可憐的“野猢”,想找一個荒僻的地方度過我這不幸的一生。

他們開始說話的時候,我覺得我從來沒有聽見過或者看見過這樣違反自然的事情,因為在我看來,這就像英國的狗、牛或者慧馬國的“野猢”會說話那樣令人感到奇怪。那些坦率、淳樸的葡萄牙人對於我的奇怪裝束和怪腔怪調也同樣感到驚訝,但是我說的話他們都能聽懂。他們非常仁慈地跟我說話,他們告訴我,船長一定願意免費把我帶到里斯本,從那兒我就可以回到自己的祖國。他們要派兩名水手回船向船長報告他們的發現,並請他下命令;同時他們還要使用暴力把我牢牢地綁起來,除非我發誓絕不逃走。當時我想最好還是接受他們的建議為好。他們都非常好奇,想知道我的經歷,但是我不能滿足他們的要求,於是他們就瞎猜起來,以為我的不幸遭遇使我喪失了理性。兩小時以後,那艘往大船送淡水的小船又駛了回來,並且帶回了船長的命令,要把我帶上大船。我雙膝跪倒,央求他們讓我自由行動,但是無論怎麼央求都是白搭,他們用繩索把我綁了起來,抬上了小船,又從小船抬到了大船上,最後才把我押解到船長的艙房裡。

船長叫彼得羅·德·孟戴斯,為人豪爽、有禮。他要我略談一下自己的經歷,並且問我要吃什麼。他說,我受到的待遇將跟他們一樣,另外還說了一些令人感激的話,令我奇怪的是一隻“野猢”居然也能這樣有禮。然而我還是垂頭喪氣、一言不發。我被他和他的部下身上那股氣味燻得幾乎要暈過去。最後,我要求從我的小船上拿出一些東西來吃,他卻叫人給我拿了一隻雞和一些美酒來,接著又吩咐準備一間潔淨的艙房讓我去睡覺。我不願意脫掉衣服,就和衣躺在被褥上。過了半個鐘頭,我想到水手們正在吃晚飯,就趁機溜了出來,跑到船舷邊上正準備跳到海里泅水逃命——無論如何我是不願再和“野猢”們在一起生活的。但是一位水手攔住了我,他向船長報告以後,我就在艙裡被他們用鏈子鎖了起來。

晚飯後,彼得羅先生來到我的艙裡,問我為什麼要捨命逃走。他懇切地對我說,他並沒有什麼別的意思,只想儘量幫我的忙。他的話非常感人,最後,我把他當做一個略有幾分理性的動物來看待。我簡單地向他說明了一下我的航行經過:航行途中部下怎樣背叛了我;他們怎樣把我流放到一個國家裡,以及我在那兒住了3年的情形。但是他卻認為我說的這一切就像是一場夢或者是一時的幻想。我聽了不禁非常生氣,因為我差不多已經忘記了在“野猢”統治的國家裡,人們都具有撒謊這種特殊本領,他們對於同類說的實話也常常加以懷疑。我問他,在他的國家裡有沒有喜歡說“烏有之事”的風俗?我又對他說,我幾乎已經忘記他所說的“虛妄”這個詞是什麼意思了。如果我在慧馬國中住上1000年,也不會聽到最下等的僕人撒一個謊。信不信由他,我並不在乎。不過,為了報答他的恩情,我可以原諒他天性上的腐朽本質,如果他提出任何不同看法我都可以回答,以後他自然會發現事實是怎樣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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船長是一位聰明人,他費了很大心思,卻沒有能夠在我的談話中找到一個漏洞,最後也就漸漸覺得我的話是可靠的了,因為他說,他也遇到過一位荷蘭水手,聲稱跟5位水手在新荷蘭以南的某一島嶼或大陸登陸取淡水時,看到過一匹馬趕著幾隻樣子跟我描述的“野猢”一模一樣的動物。那個水手還說過一些別的事,船長說他全忘記了,因為當時他認為那個水手完全是在扯謊。但是他接著說,既然我宣稱自己絕對服從真理,我就必須答應跟他一起完成這一次航行,不要再有捨命逃走的念頭,不然他就要把我囚禁起來,一直等到我們到了里斯本以後才放我出去。我答應了他的要求,但同時我也向他申明,我寧願遭受最大的困苦,也不願回去和“野猢”生活在一起了。

我們一路上沒有遇到什麼重大事件。有時,為了報答船長的恩情,我也接受了他誠懇的請求陪他在一起坐坐,竭力掩飾我憎恨人類的那種情緒,儘管我有時也不免要流露出一點這樣的情緒來,而他也裝著沒有注意到,就讓它過去了。但是一天裡的大部分時間我都躲在艙裡不願看到任何水手。船長三番五次請求我把野蠻的衣服脫掉,並且要把他最好的一身衣服借給我,但是我無論如何也不肯接受,因為我討厭把“野猢”穿過的衣服穿在自己身上。我只希望他能借給我兩件乾淨的襯衫,因為他穿了一陣子以後總要洗刷,所以我相信它不會玷汙我的身體。每隔一天我就換一件襯衫,換下來的衣服都由我自己去洗。

1715年11月5日,我們到了里斯本。上岸時,船長硬要我穿上他的外套,免得我受到群眾的圍觀。他把我領到他的家裡,並且在我的要求下把我領到房子後部最高的一個房間裡去。我懇求他不要對任何人說起我對他談過關於慧馬的事,因為如果洩露了一點風聲,不但會吸引許多人都來看我,而且我也有被異教徒審判、監禁起來或者被燒死的危險。船長勸我接受一身新做的衣服,但是我不肯讓裁縫給我量尺寸,幸虧彼得羅先生的身材跟我差不多,所以這身新衣服穿起來還算合適。他又給我置辦了一些日用品,也都是新的,我把這些東西晾曬了24小時後才用。

船長沒有妻子,只有3個僕人,我們吃飯時也不用他們侍候。他一舉一動都彬彬有禮,而且通情達理,所以我漸漸也就喜歡跟他在一起了。他給我的影響越來越大,我也漸漸喜歡他了,所以有時我也就有興致從後窗往外看一看。到後來,我就搬到另外一間房裡。我開始探頭向街上望一望,可是馬上又嚇得趕快縮回頭來。過了一個星期,他鼓勵我走到門口,我的恐懼才慢慢減輕了些,但是我對人類的憎恨和鄙視卻日益加深。最後,我也敢在他的陪伴下到街上去走走,但是我總是用芸香或菸草把鼻子塞住。

我也跟彼得羅先生談起了我家裡的事。過了10天,他就勸我回家,為了名譽,為了良心我都應該回到自己的祖國跟老婆孩子一起過活。他告訴我港口裡有一艘英國船就要開航了,他可以替我準備一切。他提出了很多理由,我也做了辯駁,在這裡就沒有多說的必要了。總之,他說我想找一座孤島在那兒定居下來,那種島嶼是根本找不到的。如果我住在家裡,倒是可以自己做主,過一過自己希望過的隱士生活。

我沒有什麼更好的辦法,最後只得聽了他的話。11月24日,我搭乘一艘英國商船離開了里斯本,那艘船的船長究竟是誰我根本沒有問起過。彼得羅先生送我上船,並且借給了我20鎊錢,他親切地向我告別,分手時他擁抱了我,我也只好儘量忍受。在這最後的一次航行中,我和船長、船員都毫無來往,上船以後我就說自己有病,一直躲在自己的艙裡。1715年12月5日早上9點左右,我們在唐茲拋錨,下午3點我平安到達羅則希斯(瑞贅夫的別名)我的家裡。

我的妻子和家人又驚又喜地迎接我,因為他們都以為我早已死了。但是我必須坦白地承認,一看到他們,我心裡便充滿了憎恨、厭惡和鄙視;想到他們和我關係密切,我就越覺得他們可恨、可惡、可鄙。因為儘管自己遭逢不幸,從慧馬國被放逐了出來,我不得不和“野猢”們見面,不得不跟彼得羅·德·孟戴斯先生談話,但是在我腦子裡、想像中還時時刻刻記著高貴的慧馬們的美德和思想。我想到由於我自己曾和一個“野猢”類交合過,結果就成了幾個“野猢”的父親,這真叫我感到無比慚愧、惶恐和恐懼。

一到家,我的妻子就把我抱在懷裡,並且跟我接吻。因為我多年沒有接觸過這個可厭的動物,所以她這樣反倒使我昏暈在地,差不多過了一個鐘頭才甦醒過來。我寫這部書的時候,我已經回到英國5年了。回家後第一年,我不準妻子和兒女到我跟前來,我受不了他們身上的那種氣味,我更不允許他們跟我在一個房間裡吃飯。直到現在他們還不敢動一動我的麵包,也不敢用我的杯子喝水。我也不讓他們中間任何一個抓住我的手。我第一次花錢就為的是買兩匹年輕的種馬,我把它們養在一個上好的馬廄裡,除了馬以外,馬伕是我最寵愛的人。聞到他身上在馬廄裡沾染來的那種氣味,我的精神就感到振作,我的馬也頗能瞭解我,我每天至少要跟它們談上4個鐘頭。它們從不帶轡頭和馬鞍。它們都非常喜愛我,它們彼此之間也相處得非常融洽。(未完待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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